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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少华
2025-11-22 20:33:07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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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11月22日电 题:中国式现代化为何强调发展权?

  ——专访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

  记者 曾静宁

  现代化进程中,为何要特别强调发展权?它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有何关联?近日,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接受“东西问”专访,剖析发展权的概念。

  他指出,发展权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关乎就业、教育、医疗,关乎每个人更有尊严的生活。中国探索的基于发展的人权路径,旨在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条道路,也正在为世界人权事业提供新的思考。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记者:现代化进程中,为什么要提出发展权?中国式现代化与发展权有何关系?

  常健:现代化是人类社会快速发展的阶段。但在现代化进程中,会出现发展失衡的问题。不仅国家间的发展差距会迅速拉大,而且在每个国家内部,不同群体和阶层的发展差异也会呈现迅速分化的趋势。这种不断扩大的发展差异,既是对人的尊严的威胁,也会使发展因社会动荡而无法持续。

  因此,发展权的提出,正是针对现代化过程中发展失衡的现象,对于现代化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一方面强调要给现代化中的后发国家更公平的发展机会,另一方面强调要对各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给予特殊保护。

  中国式现代化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目标,要求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因此,中国人权事业将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将促进国家、社会和每个人的发展作为首要的任务。中国制定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促进和确保发展权置于人权事业发展的战略核心地位,将促进全体人民的自由全面共同发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充分保障所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中,“发展”一词的出现频率高达百余次。

2025年11月21日,全球南方现代化论坛在北京开幕,论坛主题为“携手迈向现代化:共同愿景与发展之路”。图为与会嘉宾在会前交流。 记者 田雨昊 摄

  记者: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如何将以发展权为核心的理念转化为具体的政策和行动?

  常健:自2009年起,中国已连续制定并实施了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为了将发展权的理念转化为具体政策和行动,中国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以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为例,一方面,该计划强调“以发展促人权”,要求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提升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强住房安全保障、优化交通条件、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为各项人权的保障奠定坚实的经济和社会基础。

  另一方面,为了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该计划要求全面贯彻就业优先政策,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入学率,提升全民阅读服务水平,完善公民对立法、监督工作的参与机制,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依法保障和规范网络表达。

2025年11月21日,“人权行动看中国·2025”江西行活动参访团来到江西赣州,来自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官员、代表,同中国人权领域专家学者、媒体记者走进于都县潭头村参访,了解特色产业如何助力乡村振兴。 记者 刘力鑫 摄

  记者:在发展中,中国政府推行的政策如何确保不同群体能够平等分享发展成果,而不是让差距扩大?

  常健:为了促进发展权的平等保障,使不同阶层和不同群体都能够共享发展成果,中国政府采取了四方面的措施。

  一是优化收入分配结构,缩小贫富差距。中国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手段的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发挥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

  二是集中力量开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缩小城乡差距。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缩小地区差距。推动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和中部地区崛起。

  四是对低收入人口、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实施特殊保护政策,建立并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保障水平,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

2024年5月,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在贵州省贵阳市举行。图为参赛选手在进行育婴项目比赛。 记者 瞿宏伦 摄

  记者:除了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在人权事业中如何发挥推动作用?

  常健:从全球人权发展趋势来看,社会力量在人权发展中的作用正日益凸显。中国以发展权为核心路径的人权事业发展,不仅要求政府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而且更加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

  社会力量可以开展人权倡导,促进全社会人权意识的普遍提升;可以凝聚人权需求,促进人权保障政策的制定;可以参与促进人权的实际行动,使人权落到实处;可以开展社会监督,促进人权的真正落实。

  记者:展望未来,以发展权为核心的人权路径下,中国下一步人权行动的重点和挑战是什么?

  常健:在以发展权为核心的人权发展路径下,中国下一步人权行动重点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发展权的旗帜下,使各项人权协调推进。

  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要“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并两次提到“人的全面发展”。这就要求处理好实现发展权与实现各项人权的关系,特别是促进发展权与保障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环境权利之间的关系,使得在发展权的实现过程中,各项人权能够得到协调推进,真正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

  同时,中国还要继续努力通过持续稳健的经济发展为人权事业提供有力支撑,继续努力改善权利保障的城乡和地区不平衡,为全体人民平等享有各项人权提供有力保障。(完)

  受访者简介:

常健。记者 唐小晴 摄

  常健,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主任,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人权理论与制度、公共风险治理与冲突管理。

  出版《人权的理想·悖论·现实》《当代中国权利规范的转型》《中国人权保障政策研究》等学术专著20部,担任《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蓝皮书)副主编、《中国人权在行动》系列丛书主编,在专业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80余篇。参与多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和多部政府人权白皮书的起草工作,多次作为中国人权研究会代表团成员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和边会并作发言。

(责编: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东野圭吾《白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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